市属各有关单位、南宁市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为了加快我市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自治区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应用软件于今年8月份在我市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平台上线运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00至2007年8月31日(星期五)凌晨2:00,南宁市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平台启动运行,届时,将对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新、旧网络系统进行切换。为了保证数据平台的运行成功和网络切换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用人单位请尽快于2007年8月17日(星期五)前到我市的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结8月份当月的各项业务。
二、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8:00至8月31日(星期五)凌晨2:00,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暂停办理以下各项业务:
1、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核定;
2、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3、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女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
4、灵活就业人员新申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以上各项业务,可于2007年9月3日开始补办。
三、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治区桂政发[2006]54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参加养老保险及补缴费仍可正常办理。
四、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00起至8月31日(星期五)凌晨2:00止,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持有的医疗保险IC卡暂停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使用,在此期间,需要就诊的参保人员,按以下办法结算:
1、门诊就诊的先自费结算,8月31日(星期五)凌晨2:00后如就诊人员有退费要求,由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办理退费、补刷医保卡手续。
2、需要入院的就诊者可以办理住院手续,出院者暂停办理结算。
3、参加医疗保障统筹的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可将IC卡留在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账,8月31日(星期五)凌晨2:00后再刷卡补记。
8月31日(星期五)凌晨2:00起,医保IC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恢复使用。
五、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网络系统切换后,为了保证参照人员能正常就诊(外购药),要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于8月25日前完成硬件、网络环境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医疗保险网络数据中心端和医院(药店)端同步切换,正常运行。
六、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网络系统升级切换后,在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桂春路南二里)设立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大厅(以下简称征缴大厅),并于9月3日起在征缴大厅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和缴费等业务。一楼办理个体户参保缴费业务,三楼办理单位参保缴费业务。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不再办理相关的参保、缴费业务。
由于此次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网络系统升级和切换工作技术难度高、耗时较长,且影响面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确保南宁市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稳定进行。
咨询电话:5505311(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5854299(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5505350(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
5536125(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