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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取消劳动仲裁费、劳动合同鉴证费

发布时间:2008-3-29 9:38:05 | 人感兴趣 | 人参与 | 评分:3
南宁讯 (记者龚文颖)3月28日起,在南宁市申请劳动仲裁、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市民,将不必缴纳劳动仲裁费和劳动合同鉴证费。当天,南宁市民陆先生和同事成为吃上免费“午餐”的第一批群众。

  据了解,过去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如果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必须先交一笔仲裁费。按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费通常为270元/件,这令不少囊中羞涩的申请人放缓甚至停下了维权的脚步。市民陆先生在外地工作,在返回南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之前,他也为在仲裁期间的交通、食宿和仲裁费等开支发愁。得知南宁市取消了劳动仲裁费,他高兴不已:“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同事,相信更多的同事会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南宁市当年立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案达1880件,比2006年同期增加67%,案件以劳动者申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办社保为主。南宁市取消劳动仲裁费后,劳动者打劳动仲裁官司时的经济负担将得到减轻,这也有利于今后更多的劳动者在面对劳动纠纷时,更加主动地申请劳动仲裁。

  费用降下来,案件有可能增多,今后劳动仲裁案的结案时间是否会因此拖延?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书记骆树春介绍说,过去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的结案期限规定在60天内,现在对结案时间有了更高要求,今后劳动争议仲裁案的审理将在45天内结案。

  同时,南宁市还取消了劳动合同鉴证费,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将免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把关”劳动合同条款,维护双方的利益。


作者:佚名 来源:南国早报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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