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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08-2-29 18:07:00 | 人感兴趣 | 人参与 | 评分:3
为了保证制定药品目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办法》的规定的原则
和组织领导办法,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领导小组通过的工作方案,制定
国家药品目录的主要程序为:

  第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全国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参考省(区、市)公
费医疗报销药品目录,确定药品目录的备选药品名单,不需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
报。

  第二,药品备选名单交专家咨询小组,确定药品的分类,保证药品目录分类的
科学性。咨询专家只对备选药品进行分类,不对备选药品的品种进行调整。

  第三,药品备选名单,按照药品类别分别交各专业类别的遴选专家投票。遴选
专家从经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推荐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这些专家中既有来自大医
院的著名专家,也有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每类药品都要各省和各层次的专家
参与投票。

  第四,根据专家投票的统计结果,形成药品目录初稿,交专家咨询小组进行
论证和领导小组评审后,由劳动保障部发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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