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确定的“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年”,也是南宁市45家破产改制企业进入失业登记的高峰期,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为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工作任务,认真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年”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计划安排。南宁市失业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全体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通过把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到月,不断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将完成任务情况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力争超额完成。
2、加大稽核力度,保证足额征缴。从规范基础管理入手,对全市各参保企业发放和使用《失业保险缴费手册》,并采取深入企业扩面、稽核、清欠、现场办理失业登记等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统一管理模式,实现工作同步。不断加强对县域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扩面、征缴、清欠以及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的指导管理。目前,邕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部在失业保险工作上已实现了与南宁市 “三个统一”,即:政策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另外,对基金压力较大的县级经办机构,通过自治区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和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防止拖欠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