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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讯 (记者罗伟)自称9万元砖款没法与施工方结清,7月1日上午8时许,为工地方提供砖头的潘某带着民工来到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的金禾湾销售中心讨要砖款。有关部门协调时发现,潘某收不到砖款的原因,全因2007年7月开出的发票有问题。
当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时,兴宁区建设局、劳动监察大队、东沟岭改造办、派出所民警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部办公室与潘某及民工代表商讨解决问题办法。
商讨中,小区开发商董事长滕某拿出一份复印件说:“一直没有付清砖款的原因,是潘某2007年7月开来领款的发票,经税局确认有问题。”为此,施工方多次催促潘某拿真发票来结清砖款,可是,未见潘某开发票过来。
滕某手上的发票,盖的是“南宁市效能建材制品厂财务专用章”。随后,滕某约砖厂老板张某到场确认,以证实发票是否由该厂开出。
当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张某携章到场,盖了红印章与滕某手上发票的专用章反复对照。印章上看不出问题,但中间的五角星没原印章清晰。张某说,该厂的发票最高只是千位数发票,而滕某手中2007年7月两张数额分别为2万元、5.8万元的发票都是万位数发票,且发票号码太临近,分别为00476581、00476585。张某回忆称,2007年潘某从他的砖厂中拉走的环保砖并不多。
当晚7时许,南宁金禾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董事苏某致电记者表示,当天下午4时许,潘某带来的两张总价为9万元的发票也有问题,她当场与税局方面核实,税局工作人员称,该局并没有开具过这样的两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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