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居住用地不均衡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区的范围,包括柳州市区及市区外围紧密相连的邻县部分区域,如柳江县拉堡镇、进德镇的部分用地,鹿寨县雒容镇的部分用地和古亭山开发区。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乡镇将逐步纳入市区范围。规划区总面积达到882.2平方公里,远超过目前市区的面积。
根据规划公布的最新统计信息,柳州市的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城中片、柳南片和柳西片。居住用地布局不合理,约70%集中在老城区,另一方面居住用地与工业生产用地穿插,居住区环境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而且相关数据显示,柳州的人均住房面积不算小,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数量尚少。
未来:要建住房14万套
根据规划,2012年柳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28平方米,以那时的人口规模152万人计,住房建筑面积总量为4256万平方米,也就是说,在目前304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还至少须建住房1214万平方米,14万套,才能满足需要。规划由此推测,未来5年内,柳州市商品住房价格走势将呈平稳增长趋势,住房价格增幅年均预计在10%左右。
规划规定,在这1214万平方米的住房需求中,要扩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份额。以往廉租房主要是面向吃低保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后要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规划:中低价中小套型优先
为了让更多中低收入人群实现住房梦,规划要求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规划还提出,须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
城市住房建设用地的布局,主要向新城区扩展。其中静兰居住片区至2012年人口为21.4万人,将成为全市最大的居住片区。
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一套住房,基本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规划期内建设的14万套各类住房中,其中商品住房10.32万套,政策保障性住房3.68万(经济适用房3.44万套,廉租房2758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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