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2008-6-26 10:34:11 来源:ngzb.gxnews.com.cn 点击人数:10 
     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对广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含县城及其以下学校,下同)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

  为稳定全区价格总水平,减轻农村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通知》规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取消我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项目中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通知》要求规范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的管理,除收取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一切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严禁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

  《通知》要求,对已收取2008年春季学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将收取的款项全部退还学生,不得冲抵其他收费。

【更多精彩内容就在南宁本地通网】打印本文】 
我来评两句
  • 评论者须知:
  • 一、所发内容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二、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南宁本地通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三、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四、本贴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女子称被轮
    央视再爆低
    大连女孩被
    六成受访香



    公司介绍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贤纳士网站地图提提意见
  • 免责声明:新闻中心发布的内容,来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网络媒体。
  •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南宁本地通网版权所有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