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西实际灾情,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二级响应机制。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族人民众志成城,艰苦拼搏,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鉴于目前广西灾情已基本趋于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6月23日,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级响应。二级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仍按照各自的职责,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