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人员调查一在建工程

2008-6-19 10:57:16 来源:ngzb.gxnews.com.cn 点击人数:10 
  红圈处即为加砌的墙体。

  记者 罗伟 文/图

  一名砌砖工头因与施工方发生工程款结算纠纷,遂举报南宁市佛子岭路一地产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隐患。6月18日,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调查核实。  

  工头讨要工钱不成

  举报工程存在隐患

  投诉者工头杨某称,自2007年9月底开始,他带领60多名砌砖工人在南宁市佛子岭路一地产项目工地砌砖。至今年1月24日,他们领到结算款17万元,施工方少付了1.8万元工钱。

  今年6月5日,杨某去找施工方结余款时,对方开出了另外一份结算清单,只同意再付4200元给杨某等人。杨某心里虽然不服,但为减少损失,他于6月13日领走了这4200元余款。

  此后,杨某在律师的建议下又找到施工方,希望能拿到剩余的1.38万元工钱。但施工方以第一次结算时多算了账为由拒付余款。这时,杨某想起在工程项目的一栋楼房里,有两间电梯间的外墙多砌了一面约15厘米厚的砖墙。而这道多砌的砖墙并不在承重横梁上,形成了安全隐患。

  6月17日,杨某就该工地有一栋楼房的电梯间外墙存在安全隐患一事,向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举报。

  6月18日上午,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技术人员在杨某的带领下,到场察看这面多砌的墙体。这道多砌出来的墙在一栋楼房的11楼,记者在现场看到,因为多砌了一道墙,这面墙厚达35厘米左右,比其他楼层相同部位的墙面厚近一倍。

  杨某告诉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技术人员,这面多砌出来的墙体大小约6平方米,并没有砌在承重横梁上,而是直接砌在天花板面上。

  记者前往了解

  有人调虎离山

  6月18日上午,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人员与工程项目的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代表会商,查找工程出现问题的原因,但却拒绝记者旁听,并特别安排记者到其他房间等候。

  其间,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告诉记者,是他与杨某签订的劳务协议,让杨某带人进场施工。由于杨某延误了工期,施工期间曾更换过施工队伍,而在结算时,施工方多算了工程款给杨某,后面只付给杨某4200元,是合理支付余款。他说:“杨某举报工程质量有问题,是出于个人目的。”

  该房产工程项目部经理田某表示,有关人员正在与项目监理方和设计方开会,他们都会与记者见面,解释“多砌墙体”的问题。记者几次提出要与相关人员见面,了解墙体安全隐患问题。田某表示,已安排好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让记者耐心等待。

  直到中午12时,田某才带记者到一间办公室,并让一名工作人员去找项目监理方和设计方负责人过来和记者见面。这名工作人员出去后返回办公室,却告知记者项目监理方人员有急事先走了,而他们也找不到设计方人员的电话。

  作为按设计图纸施工的施工方,居然没有项目设计者的电话,让人觉得很奇怪。记者问施工方是不是有意不让记者见项目监理方和设计方的相关人员,田某称,他并没有阻碍记者采访之意,只是别人有急事离开,他也没办法阻拦。

  项目确存安全隐患

  多砌墙体将被拆除

  6月18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项目监理方。对方表示,施工方在一栋楼房的两间电梯间多砌了一面墙,他们也是刚知道相关情况。而对于多砌的墙体,对方认为只要进行拆除即可。

  随后,记者再次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解释说,出现多砌了墙的问题,只是为了墙体美观,以保证墙体外观拉平。对方还表示,他们已补好相关变更材料,并将送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批。

  记者在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工程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出现偏差,应该马上向设计方提出,并做好修改变更方案,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而不是擅自随意修改原设计施工方案。

  杨某投诉的这道多砌出来的墙,由于其墙体不在承重横梁上,增加了顶层天花板的承重,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督促项目施工方对多砌的墙体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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