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发文要求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

2008-6-19 10:53:32 来源:ngzb.gxnews.com.cn 点击人数:10 
   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6月18日,自治区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帐篷、钢材、水泥等救灾物资的价格监测,重点检查粮食、肉禽蛋奶菜、燃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

  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自治区物价局同时要求,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也要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形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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