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在河池市人民医院里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陈海培。他的左腿不能动弹,小腿处被打上了钢钉,大腿上包着厚厚的纱布,他头上一条八九厘米长的伤疤很是扎眼,这个伤口缝了12针。
陈海培说,5月19日晚上8时,他正在南丹县车河镇拉么小选厂的露天选矿车间忙碌,司机黄某驾驶覃某的货车拉矿石回来了。黄某开着货车边走边倒矿石,货车升起的翻斗挂住了电线,直径3厘米的铝芯电线没被扯断,却把旁边支撑矿台的水泥柱拉倒了,正好砸在陈海培的腿上。
随后,罗某来到现场,将陈海培送到了南丹县人民医院。因伤势较重,陈海培被转到河池市人民医院。
陈海培的哥哥陈勇政告诉记者,罗某和覃某共拿了3万元住院费后,就开始推脱了。从6月6日晚上起,医院开始催要手术费,每当陈勇政打电话过去时,罗某总说他忙,覃某则表示罗某不再交钱,他也不管了,陈海培的手术也被迫一拖再拖。
记者试着联系罗某,但电话总是无法接通。陈勇政说,他已有好多天没在选矿厂看到罗某了。记者联系上覃某时,他说,虽然是他的货车挂倒水泥柱砸伤陈海培,但选矿厂在卸货时没人指挥,在货车出入处拉有电线,也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要是选矿厂愿和他一起承担医药费,他没意见,但要让他一个人负责,他不愿意。
随后,记者拨通了南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选矿厂老板和车主要为此事承担责任,陈海培的家属应尽快到局里来反映情况,他们调查后会作出处理,督促相关责任人尽快给伤者提供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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