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承包、才投入营运没多久的南宁市804路公交车,就有部分车辆开始停运。曾经在许多地方试行过的私人承包公交线路的做法,为何渐渐退出了公交运营市场?
20名车主
踏上“方向不明”的公交
5月29日,在南宁市大沙田客运站的超大公交站,莫先生等十几人反映, 他们都是804路公交车的车主(投资人)。因为车辆的承包纠纷,他们的部分公交车辆已停运。
据莫先生等人介绍,他们是2007年六七月份在隆安等南宁周边县城看到广告,或从同乡中知道了这样一个消息:因城市发展需要,可以由私人投资公交车营运,只要交一辆车的购车款,就可以挂靠广西南宁超大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超大公交公司),成为公交车的车老板并自主经营。
2007年9月,20名车主先后将钱汇到了相关账户,并与超大公交公司804车队的覃经理,签下了合作经营的协议。
覃经理以个人名义,向他们写下了“收到购车款”的收据。
莫先生等人与覃经理签下的合作经营协议书中约定:采取乙方交纳履约押金形式,合作经营804路一条公交线路。车辆产权属于甲方(覃经理)和超大公交公司所有,乙方对车辆只有合作经营权与经营收益权。乙方自愿投入本线路合作经营,每辆车总价为30.5万元,首付为每辆车20.5万元。余款乙方分3年从营业款里逐月付清。车辆报废后处置金的80%也属乙方。双方合作经营时间为8年,其间乙方要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和调度管理费等,车辆的司机及工作人员,由乙方聘用和发放工资福利。车主的收益,则与公交公司分车票收入来实现。
根据协议,车主认为,实际上承认了公交线路是他们个人承包。
私人公交
问题不少投诉又多
2007年9月28日,804路公交车开始营运,营运线路为金沙湖至火车站,营运中问题也开始出现。
车主们都承认,因为线路由私人承包,他们不可避免地要更多地考虑自己的收益。为了节省开支,车辆的保养和修理,一般都在路边小店进行。因为车辆有小毛病,送去4S店可能要花上百元修理和维护,但到一般的修车店可能花十几元钱就能顶下去了。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不对头,可804路是新线路,乘客本身就不太多,要增加收益,不定时定点发车、拒绝老年免费乘客、减少人员配置、让司机疲劳驾驶等情况,就在804路的各辆车中常见。
因为804路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不少,接到投诉又太多,线路运营不到半年,超大公交公司和相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时,偏偏又听到覃经理“不能向别人透露合作经营关系”的叮嘱,车主们也开始对线路经营有了疑心。经过多方打听和查阅资料后,车主们得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交线路必须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市政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确定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私人不能承包公共交通线路。今年1月,他们与覃经理签下了终止合同关系的协议,由甲方退还车款。
车主们提出,既然终止了合作关系,他们也愿意退出经营,但原先的投资款必须退回。终止合同关系的协议已经签了3个多月,如今他们见不到覃经理,没有得到任何解释,不能经营,也拿不回车款,他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公交公司
是合作者私下分包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合作协议或解除合作的协议,覃经理都是以个人名义与莫先生等人签约,并没有出现超大公交公司的印鉴。
记者联系到覃经理时,他在电话里一再强调,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只是司机,不是车主,也不存在“车主”这种身份。804路是和部分人合作经营,但绝对不是承包。他在收据上写的购车款,实际上是投资款,是因为既然是双方合作,对方肯定要投资,但车子还是超大公交公司的,没有承包给个人。
超大公交公司的黄经理则说,覃经理只是超大公交的合作经营者,没想到他会采取分包方式来“合作经营”。他们在2007年12月开始对804路线路进行调查,才知道存在分包公交线路的现象。
发现问题后,超大公交公司方面已经马上进行了处理:一方面要求合作经营者终止协议,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莫先生等车主,当初是与公司的合作经营者签的协议,与超大公交公司方面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也不可能由超大公交公司解决债权债务的问题。
因为相关的问题一时无法解决,从5月下旬开始,804路的20辆公交车中,已有9辆车停运,还有11辆车在正常营运中。超大公交公司方面表示,金沙湖至火车站是新线路,乘客不多,事件对乘客出行的影响不会太大。他们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谋求解决方法,同时也建议车主们通过法律途径,与合作经营者解决问题。
交通部门
没正面回答问题
公交车线路运营中是否能由私人承包?目前城市公交车管理中又如何规定和规范?5月29日,记者到南宁市交通局了解情况。值班的工作人员电话询问了相关领导后表示,他们欢迎采访,但记者必须经由南宁市委宣传部介绍,他们才能接受来访、介绍情况。
6月4日,记者转而联系了自治区交通厅了解情况,但辗转问了几个部门之后,最终得到的答复是:因为公交体制改革,城市公交已经由自治区建设厅城建处直接转交当地交通局,目前各城市的公交运营由当地交通局负责,所以相关的问题,只能到南宁市交通局咨询。
6月5日至11日期间,为了从政策层面了解南宁市公交运营的实际情况,记者多次联系了南宁市交通局,但被拒绝接受采访。
政策规定
私人承包公交不合法
关于公交车经营、私人承包公交线路等方面的一些相关情况,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据资料显示,国内公共交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最初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包括南宁市在内的许多大中城市的客运交通,处在“乘车难”的境地,由此反映出的城市公交经营体制、票价、企业亏损等主要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重视。
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有关部门的文件,提出了“以国营为主,发展集体和个体经营”的经济结构,改变城市公共交通独家经营的体制;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全民所有制下的个人承包”。报告中提出“企业经营完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肯定了企业的经营性质。不久,南宁也出现了212路等个人承包的小型巴士。
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出台文件,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市场,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市民欧女士回忆说,她记得是上世纪90年代初,她所住的北际路开通的第一条公交线路就是212路,个人承包的小巴招手即停,上落随意,确实方便了居民出行。后来车辆越来越残旧,坐的人越来越少,不记得什么时候就停运了。
由于承包后的公交车,独自承担着经营的盈亏风险,公交公司与个体车主之间松散的承包关系,导致了层层转包、无序竞争、票价混乱、服务质量大幅度下降等问题,随着承包期的结束,包括南宁在内的公交营运,相继取消了这种承包方式。
为了对公交营运规范管理,2007年12月,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敦促:部分城市存在的“将公交线路一卖了之、放任不管”、“线路经营权私下倒卖”、“挂靠经营、个人承包”等问题,必须尽快扭转。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坚持国有主导,政府要对骨干公交企业保持控股地位,防止将线路和车辆转卖或转包给个人。
2007年,南宁市交通局也下发过文件,提出清理南宁市公交行业中企业挂靠经营、个人承包、以包代管、非法转让线路经营权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6月11日,莫先生等人表示,私人承包公交线路的方法既然不合法,他们也不可能继续营运,目前,他们只要求收回当初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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